这样的承诺是否还应兑现?
更新时间:2009-04-29 11:22:34
问题描述:
甲有一车,留5万元准备拍车牌。乙是甲友,向甲借5万元还信用卡,但未打借条。到拍车牌时甲向乙要钱,乙说无钱。乙找到丙向其借信用卡,让甲用丙的信用卡交车牌照款和税款,计4万余,甲在支付单据上签字。事后丙要乙还钱,乙说钱是甲花掉的,是甲签的字,让丙找甲要。甲不想让与此事无关的丙受牵连,就答应把4万余元还给丙,并向丙作了有事情经过的书面承诺。之后,乙的又一好友丁告诉甲,丙在向乙索要其他借款时,向乙讲:如果乙能多还一些,丙可把甲还给丙的钱退一部分给乙。丁说丙向乙说这番话时,丁在场。听此,甲觉得丙不诚信,打算先要乙还钱,然后再还丙。这样就需要推翻原来的承诺。如果丙起诉甲,甲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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