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受害者脚骨折,驾驶员权责,如何赔偿
更新时间:2009-04-29 10:07:30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是我爸爸在江北路上车祸被驾驶员的门给撞到在地,然后导致骨折(粉碎性骨折),交警大队鉴定驾驶员全责。在医院住院期间(所有的费用都是有驾驶员先垫付的)。但我爸爸还未开导时,驾驶员已可在交警大队拿出汽车(押金5000元),现我爸爸已出院,驾驶员给我爸爸买了推车和拐杖。然后去交警大队想早点提早将事情解决掉,进行调节,结果调节不了,然后驾驶员的妻子打电话说,走法律途径,现复诊的费有自己承担,还说有问题找交警大队的某警官即可,现去交警大队现不理睬受害者,该如何处理?应该如何走法律途径,要准备哪些资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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