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追回损失吗?
更新时间:2009-04-27 23:18:42
问题描述:
我们村的一对夫妻给我找对象,女孩的父亲和他们是表兄弟关系,也在不远的村子上住,看了都没有意见,第二天就请了酒,给了见面礼一万一千元,买了三金9415元,几天后又送年礼,女方家收了1000元和900元的礼品,从这以后三个月时间女孩就躲着我,我打电话给她也不接,我听别人说她是做小姐的,2009年农历3月18,她在网上告诉我说和我分手,说钱会还我的,女方父母也说分手,媒人去了几次也没把钱拿回来,都半个月过去了,如果通过法律我可以把损失追回来吗?希望哪位律师给我分析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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