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维修基金这样使用合理吗?
更新时间:2009-04-27 14:11:52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宝鸡市**园一区住户,现小区发一公告,说小区供小管网渗漏严重,目前已欠自来水公司、供电局水电费150万元。现要改造小区供水管网,还说是市政府安排由市自来水公司承担改造,要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可根据宝鸡市政府文件规定:“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不得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现小区居委会要求于4月28日前到社区办公室反映(过期不报者视为同意),我想问一下,这样使用住房维修资金合法、合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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