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丈夫将妻子的股份卖予第三人,但被告对判决不服重新提起诉讼,怎样才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09-04-28 10:06:31
问题描述: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丈夫将妻子的股份卖予第三人,并未经过妻子同意。后妻子提起诉讼,被告为丈夫以及买股份等若干人,要求赔偿,法院做出判决,但被告对判决不服重新提起诉讼,07年12月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被告依法赔偿65万,直到08年3月被告仍拒绝赔偿,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买股份的人却找不到,已搬家离开原住所,于是法院于08年8月进行公告,未果。一直拖到现在,想这样的案子,怎样才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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