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协议离婚,我让前夫去公正并在房屋产权证书上更改。是否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09-04-28 09:56:04
问题描述:
我与前夫协议离婚,我把我所享有的房屋的一半产权赠予我女儿了。我让前夫去公正并在房屋产权证书上更改。他和我强调说:产权公正办起来很麻烦,并且赠予税收很高的原因,不去办理。他和我商量可以以立遗嘱方式对产权加以确定。
我想请问:1、这份遗嘱不公正永远有效吗?是否有法律效力?
2、遗嘱中称把现住房屋产权留给女儿,那如果遇到拆迁问题,这个房屋所在地不存在迁到别的地方去,那女儿的产权是否仍然有?
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