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要负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09-04-26 01:42:16
问题描述:
我从怀孕最初就在福州协和医院做产检,建了围产保建卡。2009年3月24日凌晨见红,一到医院我就先跟产科接待我们的护士说了我有小三阳。之后还有填表格的医生过来问有没遗传病史等,我也跟那医生说了我有小三阳。
3月24日早上8点20分宝宝诞生了。可是,我宝宝在诞生的24小时内却没有注射乙肝高价免疫球蛋白来阻断母婴传播。也没有医生来询问要不要给宝宝打球蛋白。
直到3月29日出院,都没医护人员跟我提过乙肝高价免疫球蛋白的事。
要是医生能参考一下我的产前检查报告,就不会出现这本不该出现的失误。
我曾打电话去医院,我的主治医师说我的乙肝阳性检查是在门诊做的,生的时候没跟医生说我是乙肝阳性,所以才没打乙肝高价免疫球蛋白。而我在门诊做产检是建了围产保建卡,医生接生的时候应该参考我的检查报告不是吗?而且我在阵痛的时候也是接受了他们的检查的,那时我也提了自己有小三阳。
医院是不是有责任在接生的时候参考下我的产前检查报告?在知道我有小三阳后,是不是有责任对可能的母婴传播进行阻断措施?要是我小孩不幸感染了病毒,医院是不是要负些责任呢?
要是院方要负些责任,我要通过什么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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