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提出劳动仲裁,是否已经超出时间期限?还给予受理吗?
更新时间:2009-04-27 16:18:08
问题描述:
2004年7月23日入职,试用期1个月,
2004年8月24日,转正,未签订劳动合同,发放转正后的工资,未缴纳相关保险
2007年4月21日因经常加班身体不支离开
请问现在提出劳动仲裁,是否已经超出时间期限?还给予受理吗?
手中有公司员工证,工资单,以及出差时的一些车票阿,住宿报销单阿什么的
请问这些能作为证据吗?除了这些还需要哪些必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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