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不受理
更新时间:2009-04-24 09:05:14
问题描述:
我所出租的门面房于2002年出租给刘某,当时签有出租合同,但后几年因各种原因未继签合约。今年元月起,该出租户一直拖欠房租,现该出租人一直锁门在外,打手机也无法联系,有时偶尔联系上他也不理采。我不知该怎么办,能强行撬开锁吗?
律师的回答:最好经过了比如公证或见证等程序后才开锁。且把房内东西妥善保管。
新的问题:现公证处不受理此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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