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调解缺席一次,原告可以拒绝调解直接要求开庭审理吗?
更新时间:2009-04-23 21:13:36
问题描述:
关于借款RMB10000元的诉讼,昨天普陀区人民法院调解未果,因被告缺席。去年被告向原告借款,并书写借条,曾口头承诺一个月后就会归还,但是被告每次都是以两天的频率来拖延时间,总说还,但是总也不还,还导致原告最近心脏病发作,今年4月提交了诉状,昨天第一次调解,过了约定时间,调解员才告之,被告刚刚电话通知说昨晚出了车祸,今天过不来,要一周以后才能过来,调解员说让我再等被告确定具体时间了再过来调解,我让调解员要求他下次来的时候带上昨天发生车祸的书面证据资料,以证明他的诚信问题,可是被调解员否决了,还说我不该教她该如何做,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为了避免这样无止境的拖延,我能否要求拒绝调解,如果开庭他再缺席几次的话,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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