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问题!
更新时间:2009-04-22 21:29:24
问题描述:
本人家在东北农村,人在青岛,父亲于两月前去世。父亲生前有两份新华人寿的保单和一份建行存款,存款密码忘记无法取出。因为不方便回去,所以由姐姐和母亲办理,放弃保单和存款的继承权。故各写了一份弃权声明,附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并加按了指印。请问这两份声明还需要公证吗?如果需要我该提供什么文件给公证处?
另外在农村还有一处房子,打算过阵子卖掉,这个需要公证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