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先交定金26万元,和支付余款。请问他现在属于诈骗吗?我现在需要怎么来处理这件事。
更新时间:2009-04-22 09:06:44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2009年1月卖给别人一条船只,合同约定先交定金26万元,剩余船款在船只恢复可以生产后交清余款。但是现在我已经把船只恢复好后,购买方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在夜间偷偷把船只开走,余款也没有支付。在打电话交涉多次不愿告知现在我船的停靠位置,和支付余款。请问他现在属于诈骗吗?我现在需要怎么来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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