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这块地基还有使用权吗?
更新时间:2009-04-21 19:38:00
问题描述:
1995年由于解决房屋纠纷问题,县土地局批给我三间地基作为补偿,并定有一份永不反悔的协议书,发给我了建房施工执照。我向土地局交了21000元的城市配套费。但是由于地基上有违章建筑,及违章建筑的主人阻碍,房屋一直无法建设,施工执照的有效期是半年,我只好到土地局申请延期建房,这样延期到99年,土地局就不给延期了。如今10多年了,我还想建房,请问律师同志,我的施工执照还有效吗?我对这块地基还有使用权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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