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儿子抚养权!
更新时间:2009-04-20 19:54:23
问题描述:
07年我和前夫协议离婚,当时在很不情愿的情况下答应了儿子由他来抚养,私下也说好可以经常去看望,节假日也可以去带儿子一起出去玩。(协议书上未写明探视权条款,说是离婚后就有这权益的,所以没写)。另外,协议上写明男方要给我2万块钱,在07年9月份钱付清,我每月付给儿子200元生活费。但男方至今未把钱给我,当然我也没付给他抚养费。 我很痛苦,我离不开儿子,所以我想变更儿子的抚养权,有以下一些理由:
1 对方家庭文化水平不高,平时都是由他奶奶照顾,他奶奶没读过书,经常教儿子说些仇恨的话,丑化我在儿子心中的形象,这对儿子的成长很不利。
2 男方平时疏于照顾儿子,工作不稳定,人品较差。离婚就是因为他曾动手打过我,而且还当着儿子的面。
3 我有一个固定的工作,收入稳定,有社会保险,现在的老公也愿意和我一起抚养儿子,且和儿子建立了良好的感情。
另外,我保留了一些平时接儿子和送儿子时和对方的谈话,可以证明他们千方百计阻挠我去接儿子和对我的辱骂。
如果我起诉变更抚养权,胜算有多大?还需要做些什么准备? 另外可以同时起诉对方付给我的2万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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