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证明有效嘛?
更新时间:2009-04-20 23:52:01
问题描述:
本人与2008年3月31日进入***服饰(平湖)有限公司,8月老板把厂房租掉了!自己找了个办公点,就三个人,单子都是外发的,但是2009年4月头老板打电话给出纳(老板的表姐)说不做下去了,都回家吧! 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告诉我,更没有书面通知!只是一个不是给我的电话,转达的!我向公司提出赔偿他们只同意陪两个月的养老保险金与一个月工资!但是我觉得这跟法律上规定的不符!而且领工资的时候公司有工资单的,我也复印了一份,还有9月份开始公司给我交纳 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我去过仲裁科,说这种事很麻烦的,要什么什么资料,资料你也不一定能弄得齐,弄起了,还不一定受理,如果不受理那么你还要请律师还得花钱!对你自已有利嘛!出纳打电话来说她要回家了,我想先拿到多少是多少吧,没想到她还写了张证明 给***一次性补偿1500,以后与公司不再有任何关系!我只能被迫签了,因为不签的话1500也拿不到!如果我去仲裁的话!请问这张证明有效嘛?
仲裁要求提供的工商注册信息资料去哪里弄?市不是又律师帮忙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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