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工伤,肇事者还要负担我的医药费吗?
更新时间:2009-04-22 21:16:34
问题描述:
2008.9.18日晚17点下班回家途中经过峨眉山路时前面停着的一辆**车在倒车掉头时将我撞倒,造成尿道大量出血(我是顺行在自行车路上),司机降我送到**医院,**医院主任医师建议我们去**,我们做120去**医院,住院40天后出院,医生的出院诊断上写:好转出院,以后定期扩尿道治疗,1次/周。事故大队的事故认定书上认定对方全责。肇事司机不是车主本人而且无驾照。我们已经做过工伤的伤残鉴定和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工伤鉴定为4级,司法医学鉴定为9级。住院费是我方自己负担的。车主家里说在秦皇岛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药费、误工费、伙食费要是有工伤保险的话就不用赔了,我想问问是这样吗?(虽然认定为工伤,公司并没有全额发工资)9级伤残有抚养费吗?精神损失费大概有多少?工伤认定的4级伤残在交通道路赔偿上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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