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09-04-24 10:43:53
问题描述:
所签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是“第三十条 甲方(用人单位)未按相关合同约定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用人单位)应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壹万元人民币。”以及“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十,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人民币。”劳动者提起仲裁时,可否请求这两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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