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同学发生口角,还是一位在校学生,公安机关是否应该考虑到做为人的合法权益...这合法吗?
更新时间:2009-04-19 23:17:43
问题描述:
我侄子,就读初中二年级,与同学发生口角,放学途中与其打架。被反说为抢劫,事实上是没有的。但派出所就按报案人的说法来定为刑事案件,给与了刑事拘留。事发时间是3月28日,至今还在拘留所里。他还是一位在校学生,公安机关是否应该考虑到做为人的合法权益...这合法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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