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肠癌误诊是否属医疗事故
更新时间:2009-04-17 07:42:37
问题描述:
您好,我父亲曾于07年8月因便血等症状到医院检查,给出的诊断是混合性痔疮,并要求住院治疗,家人因不想做手术于是另行看中医保守治疗,至08年8月症状加重,再次入院,另一位医生给出的诊断是直肠癌中晚期,肝部有转移迹象,我想请问一下:1、这种情况是否属医疗事故?(因为第一次去医院时那位医生并没有做指检,而指检是区别直肠癌和痔疮的较直接和有效的方法)2、虽然那位医生给出的诊断是错误的,但我们没有按照他建议的住院治疗,是否也要承担部分责任?3、我们是否可以对他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赔偿时以什么为考虑因素,会不会考虑到我父亲现在的病情(08年二次入院时直肠癌中晚期,浆膜层3/4浸润,近处淋巴结有转移,肝部有转移迹象,经腹会阴联合切除术及化疗,至09年8月,病情未控制,肝多发转移,盆腔内有转移)。期待得到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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