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资人的清算责任
更新时间:2004-11-05 01:50:01
问题描述:
A国有企业在90年代曾出资设立一个经销公司B,后经销公司B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A作为出资人及设立时的主管单位未对B进行清算,现原B公司的供应商将A、B作为共同被告告上法庭,要求B还欠款,要求A负连带责任。
请问各位律师,B已不存在了,是否能够作为被告,另外B是独立法人,A需要负连带责任吗?对于A没对B进行清算,法律有明文规定责任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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