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协议纠纷
更新时间:2009-04-16 13:20:13
问题描述:
我现在津南区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建在工业用地上,当时售楼小姐告诉是50年的使用期。外地的还能贷款,我告诉她我是外地的,在天津没有担保人,她说没问题,你真的要买是再说,我决定要买,售楼小姐说要交房款的百分之60,我先交了31.6万,余款按揭或交全款,交完全款后听别人说这里的房子不合法,我就到开发商开发商那里看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觉的没问题,可到了交余款的时候,开发商让我签的合同里好多条款与天津市房管局监制的不一样。并不能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请问这样的房子能买吗,能不能退房,30几万交了9个月了,能所赔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