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重新代合作对象,现在他到法院起诉我说我欠他3100元不还。请问这事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9-04-16 13:36:18
问题描述:
我是做电动车代理的,2007年6月在一乡镇找了一个罗老板做乡镇经销商,拉货时给他欠了3000元做保证金,也打了欠条,一年后由于他经营不善,我想重新代合作对象,于是2008年6月16日主动去罗老板那结账,当时我拉回6台车,结算后应找给他11900,当时走得急把他打给我的欠条忘记带在身上,我只好付了8800元现金,然后打了一个3100元的欠条给他,让他有时间去我店里以这个欠条换之前他打给我的欠条,2009年1月22日上午他来拿欠条,我一时大意就把3000元欠条给他了,忘记让他把我的3100欠条给还我,现在他到法院起诉我说我欠他3100元不还。请问这事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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