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法律中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的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更新时间:2008-11-05 08:28:08
问题描述:
事发于一次胆结石手术.我大姨最近发现胆囊有些疼痛,经检查确诊为胆结石,随后08年10月28日到本地的医院就诊手术前经多项检查,各项指标都很正常.当日上午10时许进入手术室,因老人曾于60年做过一次较大的手术因此脊椎处打不了麻药,大夫决定用 *** ,用时俩个多小时将手术做完.当晚,老人突然疼痛难忍,陪护人员着急万分却找不到医护人员,就这样老人坚持了一晚,次日上午大夫上班后打了一针,才得到了缓解.老人面部已经浮肿,眼圈发青.不但如此,下午在术后还未通气的情况下,允许患者进食.
30日上午,老人为了节省开支,在征得大夫同意后于30日下午3时办完手术出院.走出病房下台阶时,老人突然呼吸不畅,跪倒在地 情急之下 旁边的人急忙找大夫这时病人已经昏迷不醒.这时大夫却不知所踪,只有几个护士做了简单的抢救措施.半小时后大夫才赶到了医院老人就这样失去了生命.
鉴于上述情况,我想请问一下这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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