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关于停工后补偿生活费问题
更新时间:2009-04-15 16:43:05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建筑工人,我接了为期15天的建筑工程,可是做了3天,乙方就通知停工了,没做解释,直到现在还没复工,合同上没写明停工后怎么办,但是工程的期限为15天。请问这样是否毁约??我们乙方想向甲方补偿一些生活费给我们,请问是否合理? 我们4个工人,按现在的物价水平,应该每人每天补偿多少才合理呢?甲方若不肯补偿,我们可以找哪些政府部分帮忙?能否尽可能详细些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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