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公司要和我解除合同应该给我赔偿吗?该怎么赔偿
更新时间:2009-04-13 20:43:17
问题描述:
我2000/6参加工作,2004签的3年合同,以后是一年一签。最后一次是2008/4/1--2009/3/31。2009/2/24公司问我同不同意续签合同,我的答复是同意。2009/3/11公司说在我们值班期间丢东西了,每人罚款500从2009/2月份工资中扣除,停职配合调查(值班是四班倒,共六人。公司方说是从2009/3/13--2009/3/22丢的,具体时间谁也不知道。)2009/3/18公司又让我们停职停薪配合警方调查。至今也没说和我续签或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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