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土地问题
更新时间:2008-11-03 15:39:08
问题描述:
我于1998年2月16日与某男结婚,户口同年迁入 1999年在该村分到土地, 2000年1月19日离婚,当年认为5年一小调,五年后还可以分到土地,结果国家规定土地承包期为三十年,土地承包法有规定我的土地经营权还在原处,这些年多向他索要土地受益款无结果,今年3月6日又电话索要,他以离婚时当庭付清为由对我不理 离婚时调解书上没说到土地 就说析产款6000元 想问问你我还能要到土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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