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以勾结他人为由,判非法经营罪吗?
更新时间:2009-04-12 12:15:31
问题描述:
2004年5月9日,哈尔滨市呼兰区法院判处,说我犯非法经营罪。证据有:1、公司经营许可证,但法人代表不是我;2、呼兰区办事处许可证,但负责人也不是我;3、经营者名单中,没有我的名字、经营活动中没有我的经营行为;4、案件涉及180万元,但没有认定我有多少非法所得。判决辞说:伙同他人,从事非灶经营活动。请帮我看看,司法解释中是不是有“伙同他人从事非灶经营活动”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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