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假如我们以后离婚,房子有我的份吗?欠款应由我来还吗?
更新时间:2009-04-12 12:57:5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2001年我和我老公结婚住在他们单位工房,当时他说这是集资房,他的父母94年交了15000元,以后再交剩下的一半15000元,房子就是全产权了。08年我们去交另一半钱时,房管所的人说;剩下的因钱没能在94年--95年内交齐,房子不算集资房,只能算租的单位房,以前交的15000已经按房租扣了,现剩下2000左右了,如想买断房产,除过剩余的2000元,应再一次性交足6万元.09年1月我从娘家借了6万交齐后,3月取回房产证,房产证上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我想问;假如我们离婚,房子有我的份吗?6万欠款应由我来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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