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更新时间:2009-04-11 22:19:29
问题描述:
我于08年年底在**二运公司用12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辆本县市内公交车.并压了1万元押金。和二运也签定了营运合同。11月份购的车却放置了一个月,12月份才运营。12月25号却被新成立的恒通民营公交公司(听说是县交通局集资办的)给强行停运,张局长座阵重新签定合同并强行让我们再交2万元钱,也没具体说法,也没给收条。到现在我们的户头还是二运,出事也没人管,成了没娘的孩。由于他们后加的46辆车造成我们现在一直在赔钱。
问题补充: 请问律师;合同法允许二次签订吗?没有一个月签订两次合同,以哪次合同为合法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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