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被开除能得到赔偿吗?
更新时间:2009-04-13 16:21:50
问题描述:
我朋友由于自身形象原因一直没有找到工作,而且家庭困难,08年九月份求助于上海市劳动局,九月中旬由街道的工作人员安排了一分工作,是在一家私人公司做仓管,工资一千三,四百左右.但是没有签任何形式的书面合同,街道的工作人员口头承诺由街道安排加金.但正式上班后,加金的事也就一直拖延.我朋友上班没有考勤卡,是做六休一,加班也没有固定时间.老板高兴就给顿晚饭吃,偶尔会给个几十元钱.而且碰到节假日少休或不休也是常有的事,也没有工资单,领工资时就签个字.由于老板一直小恩小惠,我朋友觉得老板对他不错,也就没放在心上.但前几日发工资时老板突然开除了他,虽然赔了几天的工资,但最后只拿到几百元钱,老板说以前出了什么什么差错,少了什么什么东西,所以都扣了.我朋友虽然是仓管,但钥匙不只他一个人有,而且一下班钥匙就交出去了.少了点货当时老板都不了了之,现在无缘无故就都把事搬了出来,只是为了找个开除他的借口.我朋友学历低,一点维权意识都没有.我想问一下,像他这种情况能否得到赔偿?他是去年九月中旬进的公司,今年四月中旬被开除的.街道和劳动局是否应该为这件事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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