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应得到多少财产
更新时间:2009-04-11 13:49:41
问题描述:
三个儿子因病去世,之后老人患偏瘫病至今以有六年,儿媳们不愿赡养,一直有女儿在抚养老人生病后所有费用有女儿一人承担。
老人现有财产(马路边有六小间门面房/后有一间九十平方左右的后院/还有一处普通住宅)。
大儿子家(有两个儿子已成家立业有固定收入)占有两间门面房,二儿子家(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已成家立业小儿子今已二十还未参加工作)占有后院和一间门面房,老三家(有儿子一个 已参加工作)未曾占有,女儿(有一儿一女但在儿女幼小时丈夫去世未有经济收入,至今女儿未参加工作,儿子正在上学),因照顾老人需要,占有普通住宅一处和三间门面房(平均每月收入房租500元左右)。
现在因国家修路需要对路边房屋进行扩充而将会给一些赔偿,现因房屋问题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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