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收物业费合理吗?物业费需要先预缴一年吗?单价定的是否合理怎么看?有哪些依据?
更新时间:2009-04-10 11:12:26
问题描述:
2007年买的华元房产的伊萨卡小区的一套房子,合同签订是2008年12月31日交房。等到2008年12月31日去收房的时候,发现房屋内有一些小问题,就让房产商给予整改,也就没收房。一直拖到2009年4月8日,房子才整改完毕,我们也签收了房子,但到物业那去的时候,物业要求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收一年的物业费,不然不给钥匙。物业费是1.08+0.6=1.68元/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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