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份产品经销合同的纠纷
更新时间:2008-11-03 11:05:39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
本人于20070528日于一家商贸公司签订的一份产品经销合同书,有效期为半年。截止日为20071231日。但在合同终了时,我们双方没有再续订合同。
合同大意如下:甲公司将其某某商场的经销权给我方,我方给商场提供货源,操作流程如下:
甲方---我方----商场(货源)注意:实际是有甲方直接供货给商场,我方只是赚取商场全年零售总额的一点返利,期间不经手货源 及其结算钱款,所得利润要等甲方核定完毕,方有甲方支付给我方。但是在合同终了时,双方没有再合作的前提下,我方提出向甲方索要起初的投资款4万元整,但甲方总以种种理由拖延,总说过几天就付款给你,但总是没有结果,这种追款一直从合同截止到现在,始终未付款给我方,10.29日竟发一张传真提出要已货抵款,律师同志,我方是个人,怎会要一些货物呢,所以打电话告知对方我们不同意,对方总是说以传真办理,
请问律师我们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权益,如何才能将投资款收回,在此谢谢您的答复!!!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