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迟迟不办土地使用证,我们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吗?
更新时间:2009-04-07 16:35:41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武汉武昌区丽华苑小区居民,我们小区是2007年3月签的购房合同付的预付款,于是2008年元月交付钥匙,可至到现在房产证办下来了,但土地使用证却迟迟办不了,我想问我们可以去告开发商要求赔偿损失吗?购房合同写的是:如因出卖人责任在出卖人交付房屋后一年内,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买受人有权在商品交付满一年后,30日内提出退房要求,出卖人在收到买受人书面要求之日起60日内,将买受人的已付房费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费1%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买受人在商品房交付满一年后,30日内未提出退房者,合同继续履行。那我们现在是不是已经过期了,不能提出赔偿要求了/请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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