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是否过期
更新时间:2009-04-04 22:17:53
问题描述:
我的民事判决书生效证明书的日期是2006年12月22日
2009年2月14日早上区法院才电话通知我,告知我到法院和了履行责任
我去到法院给问完话后,法院给我的执行通知日期2008年12月25日
其实法院判离婚后,申请人不愿意也不如期接小孩走,我在07年抚养了小孩7个月,法院硬要我给我抚养期间的抚养费,我给我小孩幼儿园的支出费用给法官看,他不理睬。这样法官的执行工作就完成了。问1:这样执行对吗?2:法院09年2月14日通知我,执行通知书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5日,对方申请执行最后的日期限是什么日期?如不期是在最后那天?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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