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抚养费问题
更新时间:2009-04-03 09:52:42
问题描述:
我姐(农村的)第一次婚姻是在04年,当时只在当地举行结婚仪式,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结婚前按当地风俗收了彩礼,05年生下一女,在女儿几个月大的时候,因与公婆发生矛盾,导致夫妻不和,就一直在娘家居住,孩子也一直由我姐带着,之后就不了了之(男方也未给抚养费,我姐这边也没有提起诉讼)。06年,前夫再婚,我姐也于07年再婚,女儿也跟了过去,这次办理了结婚登记同样收了彩礼,并于08年下半年诞下次女,在怀孕期间,夫妻双方发生矛盾,并且男方实施了家庭暴力,致我姐头部缝了几针、胳膊骨折,且长女(当时我姐抱着)眉毛处也缝了几针,当时我姐还有我父母考虑到二婚且在农村影响不好,也没有追究什么,等次女生下后,也就是08年底夫妻双方再次闹矛盾,导致我姐离家出走,走时将次女留在男方家中,几个月后,09年3月底男方将次女送至我父母处(我姐在外地)。
如果我姐现在提出离婚,那么两个女儿法院会怎样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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