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医院应该承担责任吗?
更新时间:2008-11-01 11:38:41
问题描述:
父亲身体不适,在诊所治疗了一段时间后,因没有好转,便进入江苏省吴江市第二人医院治疗检查治疗!医生当时查出父亲身患胃出血,需要住院治疗!办理住院手续后,医生也跟踪采样检查,后来还输血了.人稍有好转,但父亲还是觉得后腰部位不适,但医生也没觉察到问题的严重性.在医生对胃出血病症治疗了一周后,父亲提出出院,医生只做了一些吩咐后,让父亲过段时间去复查,回到家后,身体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加严重.然后再次到吴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检查,结果查出的结果是肝癌晚期,医院不再收治,提出带回老家准备后事.万般无奈下只好回四川.在路途中父亲病情加重,在河南漯河抢救无效去世.事情经过就是这样,请问律师吴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的2次检查结果不一样,而导致父亲延误了一周多的治疗时间,请问他们该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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