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讨回哪些费用
更新时间:2009-04-01 14:14:52
问题描述:
2月17号晚上9点20分左右,被身后驶来的一辆电动车撞倒,其中一个小伙子把我送到了义乌稠州医院。到了医院,医生说要做CT检查,在交费处小伙子迟迟没有交钱,这时闻讯赶来的丈夫就匆匆付了,后来医生看来检查结果,说是尾椎部位软组织损伤,头皮外伤。心想没大问题,让人家付了医药费就算了。当我们回过神那个小伙子消失了,老公拨打了刚才那个小伙子留的电话号码,接通了一下,可是没有接随即关了机,再也打不通了。第三天我到医院拷贝下来了医院的摄像资料以做报案资料。 由于上次被撞部位一直疼痛所以我到医院重新做检查,医生说上次做的X光检查对尾椎部位是很难看清的建议我做尾椎部位的CT检查,现在检查结果出来骶椎体骨折。老天有眼3月31日我竟在商场找到了那个撞我的人,我想问问律师,这种交通逃逸我能追回的难道只有医药费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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