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后的年假
更新时间:2009-03-31 16:00:10
问题描述:
我是05年7月20日进的公司,试用期三个月,09年4月10离职,09年过年因为公司无订单,所以年假全部冲掉,不欠班.可是后来公司有订单了,我们连续加班.现在有34个小时的加班小时,可是问过公司人力资源部知道,说是年假是这样算的09年有42小时年假,如果上完一整年能休,如果期间离职的话,是按照一个季度休10.5小时,其余年假不能休,只能用加班小时抵,请问是否有这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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