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怎样为自己讨回公道?
更新时间:2009-04-01 11:12:46
问题描述:
去年我和北张村民李某,签订租房协议,租期为两年,年租金7.2万元。我租房主要是为了做间接出租房屋,(也就是:我租李某的房屋,每年付给他7.2万元,我将所租房屋再进行出租,除掉付给李某的7.2万元和一切费用所剩的才是我的收入},可是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多人失业,导致我的租房计划大受影响,于是我想提前一年退租,可是李某却以赔偿损失为由,扣了我四五千房前,加上我对其房屋的维护等,我个人共损失2万元左右。
我想问:我们签订的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如果付违约金的话,我应该付多少?我的投资问题该怎样解决?怎样为自己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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