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纠纷
更新时间:2009-03-30 08:11:00
问题描述:
我和一个同伴在去年九月份经江苏徐州市丰县赵庄镇招商引资过去在当地合伙办了一个纺织厂,那个合伙人占股份85%,也是法人代表,我占15%的股份,但因形势之故,他在前段时间里提出要停产不干了,并同意我退股,而且可以用公司的资产变卖来抵销我所占的15%股份,并且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写了下来.决议内容如下:“徐州XXX公司股东于2009年3月22日在浙江诸暨召开了临时股会全体会议,同意股东XXX(我)退其所占股份(15%),并同意其所占股比以公司的资产变卖作抵销.接下来是股东签字,按了手印,并加盖了公司公章”我在拿到这张决议以后就在本月25日拿了部份公司财产作为抵销我这15%股份,但他第二天又反悔了,说要告我,说我不应该拿公司的财产。说为是盗窃。请问一下,我这样做违法吗?他还有理由反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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