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权转让后收益分配问题
更新时间:2009-03-30 11:09:01
问题描述:
我于08年6月与其他人2人进行了某公司股权的转让,转让合同中签订时,没有进行该公司的资产评估,所以合同约定转让的价格是依据07年末公司的评估值加上08年1月1日至转让合同签订日之间公司净资产的增加值,由于公司的特殊性质,利润基本上是出在每年全年的最后2个月,前半年是亏损,所以特别规定08年初至转让日的增加值按照全年的净资产增加值除以365乘以08年持有的天数进行计算。之后双方做了工商变更。现在08年过去了,当我们进行结算时发现,该公司在我们股权转让完成后在通知我的情况下进行了增资扩股,这样就稀释了我原来在公司所持有股权比例,当然计算08年的我所享有的利润时就会少了很多,我将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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