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抚养费的追讨
更新时间:2009-03-28 11:45:32
问题描述:
2006年4月我和前妻离婚,有一个男孩,当时7岁,孩子归我抚养,也没有什么协议。我是个小学三年级都没有读完的半文盲合法盲,也不知道还有抚养费这一说法,离婚后没有固定工作的我一个人带着孩子过。后来又重新组成一个新的家庭,去年,我的现任妻子又生下一个女儿,刚刚在我姐姐的帮助下找到一份临时工作的我每个月的一千元工资但是养活我们一家四口已经是非常紧张,更何况我还得抚养一个常年患病,最近又得了绝症的父亲。生活是十分的困难,现在我和前妻的孩子已经上小学三年级,吃住在学校,每个月还得交一定的生活费给学校,在这样的困境,我的姐姐妹妹们平时也是常接济我度日,知道今年三月份我的二姐从广州回来探家,看到我如此困境,才问其我有关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我如实告知自从离婚后,孩子的母亲没有给过一分钱的抚养费,我姐姐说应该依法向女方(孩子的母亲)追讨孩子的抚养费。我想咨询一下郭律师,如果我起诉的话,这个官司可以打赢吗?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提供什么证据?如果委托律师打这个官司,需要多少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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