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符合条件的依靠死亡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才可以享受抚恤金,我算吗
更新时间:2009-03-27 16:13:42
问题描述:
我和老伴是农村的,一同抚养我外孙14年,我女儿9年前去世,从小就一直与我们生活一起 ,我女婿长期给点不给点生活费, 还有我女儿生前的房屋(也是他兄弟与我2老伴一起帮他们做小生意赚的,所有的相邻都可以做证,他的行为引起公愤)出租每月100元租金,就一直是他舅舅与他舅给我们的生活费抚养大,原来我女婿搞得不好,也就朝女儿看,没有计较。去年我老伴与我外孙出车祸死了,而我女婿连我外孙一分抚恤金也没有给我留点,请问,我与我儿子可以算符合条件的亲属吗/我们可以享受我外孙抚恤金吗?是法定的还是酌情的?现在他的房子自己租走了。我们可以起诉吗?就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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