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借钱没写欠条,后来强迫再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应吗?
更新时间:2009-03-30 10:13:18
问题描述:
B向A借了1张信用卡,后来恶意透支,A发现后强迫B些了1张欠条,数额是透支的数目,请问这张欠条有法律效应吗?现在B已经跑了,我该怎么处理,是告诈骗还是民事债务纠纷?请说的详细点,谢谢!
问题补充: 这个问题有3个疑问,第一B向A拿到的信用卡是用欺骗的手段得到的,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为什么不构成诈骗?第二B冒用A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以超过法定的5000元,是否适用与信用卡诈骗?第三法律规定欠条是要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才有效,现在B是不情愿写这张借条的,是A强迫B写下的,到时候B向法院述说自己是被迫的话,这张欠条法律会承认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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