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更新时间:2009-03-27 10:10:17
问题描述: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我只有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因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说不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要等到正常退休年龄55再退。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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