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求退房吗?
更新时间:2009-03-25 11:55:03
问题描述:
08年初预订一期房,已交清全部房款,开发商说房至三层签合同,但至今未签正式合同,只有交款时的预订凭据,购房时开发商说09年5月交房,今年年初在我们一再崔问合同及交房时间的情况下,开发商说合同正在分批签,让我们等通知,说09年10月31日交房,昨天我又打电话崔问,开发商又说2010年5月交房,现在就可以去签合同,签时要交纳契税和大修基金,对于开发商要求签合同时缴纳契税和大修基金,我感觉不妥,对于开发商的一再延期交房时间,感到气愤,对开发商的诚信产生怀疑,请问这种情况我能要求退房吗?所退房款和这一年来的利息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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