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合同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09-03-24 18:49:04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 :你们好,我目前所在工作地是在浙江温岭 电子有限公司,因当初签订的劳动时间是2008年2月14日,在打印过程中合同条款第一款合同年限为两年.(故正确有效起止日期应为2008年2月14日至2010年2月14日),但在打印过程中因疏忽将有效起止日期错打为2008年2月14日至2009年2月14日.由于公司没有履行当初所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所承诺的福利待遇,现发生纠纷甲方说合同已到期.不存在违约一说.请问:这份合同是否已失效?因年限在前,起止日期在后.年限两年是否有说服力?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