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纠纷问题
更新时间:2009-03-29 09:04:15
问题描述:
我母亲去世好几年了,
是位老师,
今天接到消息,
说再有半个月补发我姥姥生前的工资,
母亲除了我还有哥哥和弟弟两个孩子
早年在弟弟家住,
由于弟弟不善待老人,
姥姥要求我把她接到我家。
母亲多年在我家居住直到去世,
其间哥哥和弟弟只有每年过年的时候才来看望老人,
没有经济援助,
老人去世的时候也都没有经济上的表示,
现在听说要补发工资了,
我弟弟就想去领取,
我听了很生气,
弟弟说这钱应该他领,
现在学校的负责人说让我和我弟弟商量好了才肯给,
但我手中有母亲生前有手写的遗嘱,
遗嘱中说"我没花儿子们一分钱,你们没有尽到抚养老人的义务,
是我抚养了她.她的一切都归我所有,任何人不得干涉"
但我的两个兄弟知道有遗嘱,但都没看过.
我想咨询一下这补发的工资是不是应该由我来领?
母亲的遗嘱是真实的,是母亲自己亲笔写的,
这份遗嘱有效吗?
如果打官司的话,
他们要是怀疑遗嘱的真实性,
比如怀疑遗嘱是受逼迫所写,
或者不是老人亲笔怎么办?
这个官司该怎么打?
我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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