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故意重伤害罪
更新时间:2009-03-24 20:50:24
问题描述:
2007年7月某晚,宋韩董宋李四人在夜市喝酒.他们座位旁边也是一群喝酒之人.这群中有一人骂他们两次.第一次他们未理睬,那人骂第二次时他们忍无可忍打了那人.那帮人把人送到医院,医院当时诊断是脑颅傦塌陷并出血.医疗一段时间后[2008年]他们去做了法医禁定并被说是重伤害.[当时医院花费29000元,他们四人给到公安机关是非44000元.公安机关给那家20000元]于是当地公安机关以此为根据对他们发布网上通缉.理由是涉嫌重伤害罪.但最近[2009年3月]经他们四人查证当初被打之人已恢复.但当地公安机关依然以涉嫌重伤害罪逮捕一人并对其他网上通缉.既然人已恢复,拘留和罚款都是情理.逮捕是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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